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,我们不能视而不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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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,我们不能视而不见!

作者:韦依依       来源于:家长学院

5月29日,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“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”的新闻发布会上,最高检未检办主任郑新俭表示,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。

2017年1月至今年4月,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.42万人,起诉6.03万人,有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甚至还没有被发现。未成年人是我国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之一,侵害案件频发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

近日,2017年年底的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又有最新进展,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诉。过去了大半年的时间,虐童这一话题的热度依旧不减,虐童事件还在发生。不久前,南京某幼托机构老师多次对数名幼童实施侵害,最终被刑拘。除去虐童事件之外,拐卖儿童案件时有发生,强奸、杀害幼女案也有所耳闻。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都未完善,自护意识不高,法律意识不强,处于一个相当危险的境地。

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是多因素造成的结果,而要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则应该从各个方面抓起。

国家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,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,不要让不法分子有“漏洞”可钻。国家机关还应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,若其为教师等职业,更应严格处理并吊销其从业资格证,以免相似案件再次发生。对于犯罪嫌疑人为监护人的,应剥夺其监护权,并对未成年人提供相关救助。

政府职能部门和各大公益组织、爱心社团应进行合作,为未成年人提供相关的司法救助、法律援助等,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。地方检察机关也应深入校园,对教师进行法治教育,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自护教育,并定期开展相关活动,提高安全意识。学校要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建设,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教育生存环境。

家长要积极了解孩子的情况,如有虐待、拐卖等事件发生,第一时间应告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。平时家长也要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法治教育、安全教育,让孩子懂得保护自己。个人应提高法律意识,摆正思想态度,不要做出侵害未成年人的事,对身边出现的犯罪案件也应主动揭发,维护未成年人的权利。

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是说说而已,需要社会共同努力,一起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生长环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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